是的,香港确实有所得税。然而,香港的所得税制度与许多其他地区不同。

香港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所得税制度,而不是一个统一的制度。前述的税率适用于薪俸税,时间跨度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 利润税按照一个统一的税率,即15%,对非公司的专业、贸易或企业收入征税。此外,还可以选择“两阶段”利润税率制度,其中前200万港元的利润税率降至7.5%,而剩余的利润则按标准税率15%征税。在每个“关联实体”群体中,只能选择一个实体在评估年度内采用两阶段税制。
  • 物业税按照15%的统一税率计算,扣除20%的标准扣除后的租金收入。
  • 薪俸税是根据净应税收入计算的,净应税收入等于应税收入减去个人扣除和津贴。它适用于从2%到17%的渐进税率。或者,也可以选择一个统一税率(最高税率)为15%,该税率适用于减去个人扣除后的应税收入,使用会导致较低税负的计算方式。

利润税、薪俸税和物业税是独立计算的。在某些情况下,香港的永久或临时居民可以选择个人评估,将所有来源的收入或亏损合并计算。

提供基本津贴,为132,000港元或结婚人士的津贴为264,000港元(如果配偶没有应税收入或选择联合评估)。

对于2019-20年度的税款,提供一次性税收折扣,相当于薪俸税和个人评估下的最终应纳税额的100%,每种情况下上限为2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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