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和银行支持服务协议条款
更新时间:2020-04-16 17:58 (UTC+08:00)
本成立和银行支持服务协议条款(“本协议”)由我们、One IBC® Group 和您共同订立,并自电子接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规定了您使用我们的注册和银行支持服务(“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您以电子方式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承认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同时:
(i) 我们的通用服务条款协议; 和
(ii) 在我们网站(“本网站”)的注册成立和银行支持服务登陆页面上向您展示的任何计划限制、产品免责声明或其他限制。
以上(i)和(ii)均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1. 适用的目的和范围
本协议旨在规范您与我们之间的业务关系。 根据本协议,我们将为您提供各种服务,例如成立离岸公司(“公司注册”)和一些相关服务(“附加服务”)以及协助开立银行账户(“银行支持服务”)。
本协议应构成您与我们就执行我们的订单(通过在线表格或纸质表格)达成的任何协议的组成部分。 通过向我们下订单,您接受本协议。 本网站 ( www.hongkongincorporation.hk ) 提供价目表及服务清单。
任何偏离、抵触或补充本协议的业务条款不得成为任何其他协议的一部分,除非您和我们之间另有书面明确约定。
2. 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2.1 公司注册和附加服务
我们可以在本网站 (www.hongkongincorporation.hk) 列表中指定的司法管辖区内为您提供成立离岸公司的服务。我们还可以通过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组织提供额外服务,例如代理董事、代理股东、互联网商户帐户、公司徽标、公司印章、公司橡皮图章、授权书、公证 和文件上的加注。 我们的关联公司是 One IBC® Group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该控股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
所有附加服务将根据您与附加服务的相关提供商之间的特定协议提供,印章、邮票和徽标、公证和加注除外。
2.2 银行支持服务
我们可以协助您开设银行账户。在此框架内,我们可能会提出一份银行名单,但由您负责选择银行(银行)。您可以从我们提供的银行列表中选择一家银行,也可以选择另一家银行。不能保证信用卡、支票簿或网上银行访问等补充服务的成功设置,并按“原样”提供。
3. 拒绝服务的权利
我们保留拒绝向您提供任何和/或所有服务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或解释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类拒绝承担责任。
3.1 注册成立
我们不承担转换责任,并有权在您支付公司成立服务费之日起三个月后转换为我们的名义董事或名义股东。
3.2 银行支持服务
如果您未在 15 天内提供银行要求的信息,我们将通过您在订单中的电子邮件地址至少提醒您两次,我们都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并支付任何退款
4. 法律咨询
虽然我们努力提供有关我们所有服务的真实和正确的信息,但我们不提供法律建议。您有责任确保您已就离岸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采取所有必要的税务和法律建议,并确保这些活动不会违反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5. 反洗钱和尽职调查
您应向我们提供我们认为必要的信息,以确保您的离岸公司遵守有关反洗钱和尽职调查的适用法律。您有责任确保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是正确的 您还向我们声明,引入离岸公司的资产或资金并不直接或间接代表犯罪或其他非法活动的收益。为了使我们能够履行我们的法律义务,您应让我们充分及时地了解您的离岸公司的受益所有权、股权和高级职员的任何变化。
6. 您的义务
对于标准虚拟办公室、高级虚拟办公室或完整虚拟办公室套餐的电子验收,您有义务提供以下信息。
您的身份证明副本
您的离岸公司的签署状态副本(章程和公司章程)
您的离岸公司的董事名册副本
您的离岸公司注册证书的副本
邮政代理
您必须立即通知我们与上述文件、您的离岸公司的法律形式和公司目的有关的任何变更,以及与有权约束公司的人的姓名和个人地址有关的任何变更。
6.1 成立公司按金
根据新加坡法律,董事有责任清盘无力偿债的公司。资不抵债的公司是指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公司。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就债务登记对无力偿债公司的判决。如果他们仍然未能收到付款,另一种选择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无力偿债的公司清盘。我们要求您支付押金,以防您不得不注销或关闭您的离岸公司。对于新加坡公司,押金为 500 美元。
7. 费用
7.1 一般的
您同意支付我们收取的费用。 我们的费用表可在本网站提供的价目表中找到。除本网站提及的费用外,您同意支付任何自付费用,尤其是但不限于:召开或出席董事、股东或秘书会议; 召集或出席公司的任何临时股东大会;准备和转发任何通知或声明;和所有其他类似的费用。
我们仅在收到全额费用后才开始执行阶段。所有费用和收费均以我们指定的货币支付,通常为美元。您无权因任何与服务、担保或责任相关的索赔而扣留费用和利息。同样,您的任何抵销权在此被排除。
7.2 注册成立
除年费外,您还应向我们支付一笔一次性的设立费,以促成离岸公司的成立。设立费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包括公司总部地址、注册代理人以及离岸公司从注册第一天起全面运营所需的所有文件(即当地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登记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提名和股份分配的决议;以及股票)。年费是每年一次性收费,在注册或更新注册时支付。它涵盖离岸公司遵守当地法律的持续验证、总部地址和注册代理人的更新,以及来自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政府收费。
7.3 年费不可退还
您应欠 One IBC® Group 所有其他费用,例如政府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第三方分配,以及提名董事或股东的费用和转让费,包括分配费用和任何现金支出。您承认我们有权审查年费。费用结构的任何修改将至少在费用相关期间的服务开始前一个月通知您。
7.4 银行支持服务
您应就我们开立银行账户的服务欠我们一笔一次性费用。此设置费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设置费以美元 (USD) 报价。在我们开始提供服务之前,您将支付设置费。
您被明确告知,我们可能会从银行收取费用,或向银行收取与账户活动有关的银行费用的转分保(例如,除其他外,信托存款佣金、净经纪费、证券管理费、内部酌情管理授权费)。此类转分保的金额不会影响银行手续费。通过接受目前的业务条款,您明确放弃任何要求支付此类转分保的权利。您可以自由向我们索取有关转分保性质、金额或任何相关信息的任何可用信息。
8. 通讯和说明
您和我们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相互发送说明、通知、文件或任何其他通信,前提是我们始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费用通知。您和我们应保留所有指示、通知、文件或任何其他通信作为证据。如果是发给我们,则每份通讯都应寄往我们的注册办事处或我们可能不时通过书面通知通知您的其他地址 并且,如果给您,您的地址或您可以通过书面通知不时通知我们的其他地址,包括持有应以书面形式商定的邮寄说明。为使我们可以在需要时随时与您联系,您同意在更改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后立即通知我们。
9. 无行为能力
如果无法设置附加服务,我们概不负责。我们对附加服务的责任严格限于我们的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在选择、指导和监督方面的注意义务。
因使用邮政、电报、电传、传真、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或交通工具而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尤其是因延误、误解、毁损、第三方滥用或复印件的复制而造成的损失,应予承担由您负责,除非我们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本段还适用于标准虚拟办公室、虚拟办公室高级服务和完整虚拟办公室服务。
在银行支持服务的特定情况下,我们是银行与您之间关系的第三方。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均不对银行与您之间的关系负责。我们无权作为,也无意作为任何银行的雇员、代表或官员行事,和/或代表任何银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代表任何银行承担任何类型的责任。
10. 服务的持续时间、终止和暂停以及退款
10.1 注册成立
任何离岸公司运营协议的有效期为一整年。如果您终止协议或要求我们将离岸公司的管理转移给另一个代理人或公司服务提供商,或清算离岸公司,我们将不会转让或清算离岸公司,直到所有未清偿的支出、费用和/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费用、关税、税收和其他第三方分配,连同代名董事或股东的费用和转让费)已全额支付。
在签署上述授权协议之前,我们可能会拒绝向您转发与离岸公司有关的公司文件。
退款——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您将收到设置费的全额退款,减去快递费。
(i) 我们无法为您注册离岸公司。
(ii) 我们已收到您正式填写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副本(已根据协议中关于尽职调查的确切指示进行认证),以及任何文件我们已向您索取,例如但不限于不超过三个月的水电费账单、您的履历、银行推荐信(成立公司所需的完整文件如下)。
(iii) 您在支付公司成立服务费后申请退款,并且:
在您下订单之日起两 (2) 天内(年度计划); 或者
在您下订单后的二十四 (24) 小时内(对于月度计划)。
10.2 银行支持服务
银行支持服务以银行开户结束,此后的所有关系都是您与银行之间的关系。
退款
您可以在申请开设银行账户后的三 (3) 个日历日内决定取消您的申请。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您将收到服务费的全额退款(减去快递费)。
(i) 在我们的协助下,银行无法与您安排约会。
(ii) 我们或银行已收到您正式填写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已根据协议关于尽职调查的确切指示进行了认证),以及我们要求您提供的任何文件,例如但不限于信用卡对帐单、水电费账单、工作合同、公司注册证书或资金经济来源的其他证据。
(iii) 您在支付服务费后的三个日历日内申请退款。
如果您决定在三个日历日后取消您的申请,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们都不会提供退款。
11. 任务
为执行服务,我们保留聘用我们权限范围内的分包商的权利。您因任何协议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只能在我们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方。
12. 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地址通过电子邮件或普通邮件与我们联系:
One IBC® 集团
- 地址: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14楼1411室
- 电话:+852 5804 3919
- 电邮:support@hongkongincorporation.hk